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定义可以说是多种多样,每个学者都有自己的见解。雷蒙德·鲍尔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关于公司行为对社会影响的认真考虑。”基思·戴维斯和罗伯特·布洛姆斯特朗指出:“社会责任是决策者在考虑自己的利益的同时 ,也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社会福利。”约瑟夫·麦奎尔则联系经济和法律目标来界定企业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的思想主张企业不仅有着经济和法律方面的义务 ,在这些义务以外 ,还承担有其他社会责任。” 但是将这些学者们的定义做一下归纳,我们可以这样给企业社会责任作出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余,所应当承当的维护和增加社会利益的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对员工和消费者的责任,还包括对环境的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的提出,将企业和社会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并且历史发展的事实也证明了企业的壮大与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大环境,两者之间可以说是存在一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关系。二、国外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状况 企业社会责任虽然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它实际上是对古老观念的新的阐释。如果从更广泛、更久远的意义上来考察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实际上与企业存在发展的历史一样久远。在西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那时社会就要求商人在经商时关注社会福利和公共道德。在中国,早在春秋时期,诸子百家所进行的“义利之辩”,就已经涉及了商人在个人私利和社会公益之间的取舍问题。这些思想从广义上都可以看作是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一)、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及发展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提出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在1924年,美国学者谢尔顿(Oliver Sheldon)首次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社会利益远远高于公司的盈利。这个概念的提出是由于资本主义在进入垄断阶段后,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开始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比如在美国,垄断托拉斯公司控制了许多行业的命脉,有的可以说是富可敌国。这使得社会财富迅速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破坏了市场竞争。这些现象的出现让人们开始思考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即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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